在殺人魔自己走進警局後,要求飾演警探的兩位主角和他一起前往最後兩位被害者之處時,我就猜到了殺人魔的計謀。有點老套,有點過時的血腥,可是考慮到這部電影是1995年上映的,距現在我看這部電影已經過了28年了,所以應該在當年算是滿出人意料的計策吧?
電影營造的氣氛很棒,應該都是實景拍攝,無論是光線中充滿灰塵透露出無人打掃的公寓樓梯間,或是受害者居住雜亂不衛生的房間,都讓劇情更加寫實。
依這部電影的劇情,如果要選擇幾個討論的主題,並且認為就是這部電影劇情隱含的寓義,我會選擇「情緒管理」和「以暴力來反制犯罪」。像是最後布萊德.彼特槍殺了殺人魔,只是為了宣洩,只是為了報復,並不能改變什麼既成結果,也由於犯人的目地就是為了讓布萊德.彼特殺死自己,所以就這一點來說,布萊德.彼特殺死了殺人魔,並沒有阻止到殺人魔的目地。
而兩位飾演警探的主角─摩根費里曼、布萊德.彼特,以及殺人魔,這三人的處事觀念及行事風格,正好就像是三角形的三個頂點。
摩根費里曼在劇中扮演在犯罪繁雜的地區已擔任警探多年,經過許多事件,已磨去稜角,對於工作會自我要求去除個人情緖及主觀,以客觀角度去冷靜有效地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像某段的自述,他可去感受其他人的情緒,可以把自己代入其他人的立場,可是他必須在感情上保持冷漠,摒除自己主觀的感受。這讓我想到有個弔詭的說法,據說醫生越對病人無情,在開刀時就越精確,這和扮演老警探的摩根費里曼說法一致。可是這種去無視自己情緖和主觀的做法,是一種消極的壓抑,日積月累會出問題。我想這也是摩根費里曼為什麼在劇情一開始就設定成一個禮拜後就要辭職,因為心裡太累了。有人說過,在職場中,人的心理就像是一顆齒輪,會不斷地被磨損,如果被磨平,人就做不下去了。
而劇中布萊德彼特的個性,就是風風火火,非常有行動力。在我看來,他不是因為有信念,所以用精神及熱情去支持自己對於善惡的信念;正好相反,他是為了維持對於工作的熱情,為了有足夠的精神去抵抗壓力,而選擇擁有特定的信念。這樣的角色,在做事時把自己融入自己的情緒及主觀之中,因為擁有信念,所以立場明確,決斷迅速,有時為了目的而不擇手段。可以說,布萊德彼特所扮演的角色,利用了自己的情緒和主觀信念,把自己的能力加強了。信念是把兩面刃,當自己的信念和普世為準的法律觀念有衝突時,布萊德彼特選擇了便宜的做法,像是在劇中應該申請搜索令才能進去殺人魔的公寓搜索,布萊德選擇了直接破門而入,之後還買通假證人讓搜索合法。而最後布萊德彼特殺死反派殺人魔,也是因為情緒超過了理智;如獰一個人的信念來自情緒和主觀,如果情緒崩潰或主觀被打破,該如何自處?情緒需要發洩,變成為了憤怒而殺人。情緒超越了理智。
劇中反派殺人魔則是另一種極端的表現,他選擇將自己的不滿、情緒、不愉快發洩在別人身上。劇中的兩個主角和反派,共同點都是無法忍受劇中充滿犯罪、充滿罪惡的環境。摩根為了脫離主觀及情緒,他選擇冷漠,做好自己的本份,遵守普世的法律。彼特為了心理上的支持,選擇將情緒化做行動力的燃料,並且將善惡二元論昇華成自己的信念,對他來說,自己就是代表正義,罪犯就是邪惡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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