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1994年(含)之前,國中的時候,我在中國時報的副刊上讀到連載的《如煙消逝的高祖皇帝》。這部小說由於得到了時報文學獎的評審推薦,所以在時報上連載出來。
我強烈懷疑當時在時報上連載時,有刪減過情節,因為我記憶中在報上連載的這部小說,筆風簡潔強勁又帶點艱澀,第一人稱的主角性格及敘述有著諷刺幽默的風格。感覺是本架構嚴謹,寫作上超越時代的小說。
報紙上的連載,我不是每天都看的到,所以也看不完整,只是記得有時敘事的順序好像倒過來倒過去,更何況我三天兩頭才讀到副刊的頻率,加上那時只是國中生,所以雖然對這部小說的風格印象深刻,但是隨著時間過去,也漸漸忘了書名。
直到最近才在PTT問到這本書的書名,勾起我的回憶,也有幸在圖書館找到了這本書。
一讀之下,果然是本超越時代的小說,我再次懷疑當年在時報副刊上看到的版本不一樣。因為書中雖然看不到好像話還沒說完,留白給讀者想像,精簡強勁的筆風。但是第一人稱主角的性格雖然真實,但在1993年稱不上好人之外,小說還有一些少兒不宜的橋段。可能是政治不正確或是報紙需要應付那時還存在的新聞局吧,所以報紙上連載的版本,可能有經過潤色及刪減。而實體書中還保留了一些在1993年可能被人拿出來放大的問題,比如其中有一段主角被15歲小騷蹄勾搭到巷子的橋段,比如幾段提到吃人的情節,比如主角有仇必報且心理受創而有虐殺戰俘的傾向,又比如整部小說就是在描寫造反的隊伍。以1993年的社會風氣來看,主角的三觀似乎大有問題,我相信在那個年代,可能大眾讀者也不是那麼能接受這樣的一個,性格有問題、不是好人的主角,而當年的當局也樂見描寫造反隊伍的小說,被種種道德上的因素,被禁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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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秘之主》是我印象中第一次看到以「類似」維多利亞時代為背景的網路小說。稀奇的時代背景或許就是為什麼這部網文受到很多讀者追捧的原因。
整體來說,在第一部時,對於維多利亞時代的背景及社會描寫得最豐富,也是為了讓讀者剛開始能儘快融入小說背景的設定。我對維多利亞時代的背景、社會及人情方面的描述非常感興趣,但這部小說描寫的比較少,也是因為小說的主軸不是都市言情,而是接近修真小說吧。雖然帶有對於維多利亞的時代的景物、社會、人情的描寫,但也是添做點綴。沒錯,這部小說其實就是套上了克蘇魯的設定及維多利亞背景的玄幻小說。
玄幻小說中的神功招式,用超能來替換。仙丹秘藥用魔藥來替換。內功用扮演「職業」時消化魔藥的程度來替換。各種神功用22條「途徑」來替換。武功的等級及特點,用每層序列「職業」來替換。升等時遇到的劫難、渡劫,用受到同途徑的真神或外神的囈語,及升級時身體及精神上的痛苦來替換。各大門派,用「陣營」來代替。神仙用真神來替換。神仙之上更高一層的存在,用「舊日」來替換。中國古代的背景,用維多利亞時期來替換,不過作者很好地把英國在歷史上的一些大事融合到劇情中,像殼物法案、倫敦霧霾災難(非維多利亞時期)、海外殖民地的抗爭與獨立等等。
我覺得第一部最有趣,人物關係的發展緊密,感覺很溫馨,主角有一個歸屬的小團體。劇情也不錯,收尾的結局也令人驚艷。可惜結束太快了,很多幾乎只出現在第一部的配角,劇份都還沒展開,第一部就結束了。
主角在小說中有很多身份,從穿越前的【周明瑞】,第一部一開始穿越成【克萊恩.莫雷蒂】在王國的二級城市生活,第二部在首都扮演私家偵探【夏洛克.莫里亞蒂】,第三部在海上扮演冒險者【格爾曼.斯帕羅】,第四部又回到首都扮演中年富商【道恩.唐泰斯】第七部扮演【梅林.赫爾墨斯】巡迴戰爭結束後王國曾被入侵過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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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網文的網文。文筆比較像西方正統的奇幻小說。不過網路只是個平台,只要在這個平台發布的小說,都可稱為網路小說。最後好像沒有什麼高潮?沒有什麼爽點?把主角的冒險寫的很實際是不錯。雖然沒有像一般網文那樣,有著誇張的高潮起伏,但是建立在設定之上的劇情,反而顯得真實實在。
正文的完結不算完結,要加上番外篇才覺得完整。只看正文的完結,會覺得太快完結,好像很多後續沒有交待,很多人物的結局都沒有寫。
場景描述
比起常見的網文,會比較用心去描寫第一次出現的場景。比如會用直接描述,或靠著角色的感想或舉止,間接地來描寫場景。除了視覺描寫之外,也會用其他的感官描寫。比如鄉下落後的小鎮上,泥濘雜亂充滿垃圾的街道,主角走路時都必需低著頭小心腳步,以免踩到不乾淨的東西。又比如聳立的高塔,當主角看著高塔的頂端,隨著越走越近,脖子也越抬越高,當發覺時,同伴已經走到高塔的入口了,她只好趕緊跟上去。
描述時,主要是寫場景的特點,給人印象深刻的地方。讓讀者對場景有印象,讀者可能會自己帶入記憶中有上述特點的場所。另外小說中,場景或類似場所再次出現時,就不會再重覆描寫,讓讀者自動代入之前已敘述過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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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一開始女扮男裝,身為平民,歷經十常侍之亂、火燒洛陽等戰亂,以平民及遊俠的角度,來帶出一場場的戰役。我比較喜歡前面的章節,感覺比較有平民百姓的生活氣息。後面章節,以主角主導戰役,以更宏觀的角度來描寫戰爭。
前面是主角從一身懷絕技的平民,在動亂即將到來的平民日常。擁有著像系統一樣的神刃。可是從中間章節開始,也許是登場的角色太多了,神刃退場,小說漸漸地變成了描繪的三國架空歷史的故事。前面和友人近親之間互動的描述也變得比較少,主要是在戰爭和戰術上的描寫,新登場的實際存在的武將,代替了原本的友人或近親,成為中間章節的配角。
中間章節,主角昇為將領後,作者對於三國時代的大勢,有深入的見解,比如分析在袁紹領地的士族,和在孔融領地的士族,對於朝庭在態度上的不同。
整部小說是加入主角這位架空武將後,所演變出來的架空三國歷史。
記得遊戲《三國志》最新的幾代,有扮演武將的玩法,就是像《太閣立志傳》一樣,不是扮演諸侯,而是扮演在當時歷時洪流中的其中一位武將。而小說《三國打工人》,感覺就像是,從一開始是平民百姓的主角,一路走到最高階武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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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不看同人漫畫或小說,總感覺要看同人作品,還不如去看原作有意思。原作是原創,同人作品讓我有偷了原作創意的刻板印象。
可是看了《怪獵:獵人的筆記》,覺得這部小說還不錯。這部小說是遊戲《魔物獵人》的同人作品。由於我沒玩過遊戲,所以不確定小說中的主要角色是否有在遊戲中登場。但是世界觀、地理、組織等設定,應是和遊戲一致。
《魔物獵人》有很多代,我是建議看這部小說,不要想到這麼多,就當原創小說來看就看,意思就是不要去想到小說內容是否和遊戲設定一致,就單純地享受閱讀小說的故事就好。
小說一開始就是小說主角從鄉下的村落成為獵人,之後到城市進一步的晉級,然後解決大陸上的各種魔物,一路成長,成為當代的獵人人師。
前面的劇情還滿日常的,沒有什麼特別讓人覺得狗血或故意討好讀者的虛假劇情。隨著篇章的增長,加進來的角色越來越多,各個主要角色的個性分明,角色之間的互動也越來越鮮活有趣,看到後面,每個主要角色,主要是主角的隊友,對於讀者來說,就像朋友一樣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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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殺人魔自己走進警局後,要求飾演警探的兩位主角和他一起前往最後兩位被害者之處時,我就猜到了殺人魔的計謀。有點老套,有點過時的血腥,可是考慮到這部電影是1995年上映的,距現在我看這部電影已經過了28年了,所以應該在當年算是滿出人意料的計策吧?
電影營造的氣氛很棒,應該都是實景拍攝,無論是光線中充滿灰塵透露出無人打掃的公寓樓梯間,或是受害者居住雜亂不衛生的房間,都讓劇情更加寫實。
依這部電影的劇情,如果要選擇幾個討論的主題,並且認為就是這部電影劇情隱含的寓義,我會選擇「情緒管理」和「以暴力來反制犯罪」。像是最後布萊德.彼特槍殺了殺人魔,只是為了宣洩,只是為了報復,並不能改變什麼既成結果,也由於犯人的目地就是為了讓布萊德.彼特殺死自己,所以就這一點來說,布萊德.彼特殺死了殺人魔,並沒有阻止到殺人魔的目地。
而兩位飾演警探的主角─摩根費里曼、布萊德.彼特,以及殺人魔,這三人的處事觀念及行事風格,正好就像是三角形的三個頂點。
摩根費里曼在劇中扮演在犯罪繁雜的地區已擔任警探多年,經過許多事件,已磨去稜角,對於工作會自我要求去除個人情緖及主觀,以客觀角度去冷靜有效地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像某段的自述,他可去感受其他人的情緒,可以把自己代入其他人的立場,可是他必須在感情上保持冷漠,摒除自己主觀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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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12歲的少年,結伴沿著鐵軌走向目的地,約二天的路程,前往在幾天前失蹤的青少年的屍體之處。
硬扯到劇情寫作上的暗喻的話,可以說鐵軌代表了人生的旅途,屍體代表了人生死亡的終點,而珍貴的是小時候有真性情的朋友一起走過一段路。
少年們在找到屍體後,結束了這趟尋找死亡之旅,親身看見屍體,更加深理解了死亡這回事。回程之後,回到居住的小鎮,四人各自分手,又暗喻了人生有幸一起渡過一段旅程,最後分道揚鑣,各自往自己人生的道路前進。
包含主角的四位少年剛出場的第一幕,演技還有點青澀,不過隨著旅途的前進,越來越自然。
影片約一小時半,我沒有看過史蒂芬.金的原著,不知是否有刪減情節,不過我覺得電影有點短,可能是因為還滿好看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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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取自神堂潤的紅眼機甲兵)
前28章有點乾澀,交代背景及主角加入軍隊和新兵訓練。從28章主角分配到部隊(採礦星的護衛)後,開始比較有趣,主角加入的戰隊中,九個隊友個個是奇葩。
酗酒的隊長奈恩,同性戀且喜歡半騙半強迫美男的梅傑,賭博走私經商謀畫的鄧南,膽小內向不敢對人說話的樂凱,熱血但無能的克拉克,自戀的醜男卡裏奇。愛養龐物的卡伊,愚笨的黑克,還有拆公共設施零件來維修的比克。
看完小說後,覺得最有趣的章節應該還是主角待在採礦星中,隊友的奇葩行為和互動了。
梅傑的戲份最重,算是在小說中段撐起半邊天的角色。克拉克在後面賽車的章節戲份也不少,卡伊則是後來舖陳死星武器的研發及總部暴動的那段也有戲份,隊長奈恩的恩怨牽扯出後來戰隊昇級時在某一星球的橋段。在後來大部分的隊友都有成長,像是奈恩戒了酒、樂凱變成話癆、克拉克找回當賽車手的夢想、卡伊解決自己研究成果被剽竊的問題。在小說完結時,也有交代各個隊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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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取自Gran Saga)
看完《仙本純良》過了一個禮拜,還是會想起這套小說。明明就是小白(目)冒險文,只是單純當爽書看,不知為何看完以後,後勁很強。
有一段情節看不懂,金飛瑤問瓏,她的另外一隻角做成什麼物品,並嘲笑瓏用自己角做成骨珠送她。去PTT挖文才了解。小說前面有說,魔族會將自己的角送給心儀的對象,可是我只當爽書看,看到後面也不會特意去記前面提過的情節及設定。應該是前面談到魔族的這個風俗時,作者就已經預定好這個伏筆了。如果在揭開伏筆前,再給讀者一點提醒,會不會比較好?畢竟這個伏筆和揭開伏筆之間,已經過了很多章節。當然沒有提醒,細心的讀者還是懂,並且讓小說增加了深度,感到有層次之妙,可是對於讀過就算的讀者,若不是有去找解釋,那豈不是錯過了?
另外有一段情節後勁很強,在禁地中,白簡竹以為把情毒發洩在金飛瑤身上,卻寧願死,也不願為了負責而和金飛瑤在一起,因此惹怒了金飛瑤。這一段的確決定了金飛瑤後來與白簡竹無緣。剛讀完時,也覺得白簡竹太硬直死板。在小說的結局中,白簡竹斥罵弟子因為正邪之見而離開心愛之人,這也表示白簡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結局揭露他和自己心魔中的金飛瑤幻影在一起(心魔已變成了器靈),也算是不錯。可是再回顧一次小說情節的順序,在禁地的情節之前,白簡竹最後一次遇到金飛瑤,那時正好是金飛瑤和華宛絲玩弄了任軒之,並且在背後嘲笑。白簡竹看了大驚,可能下意識也有物傷其類的感覺吧。這個能怪誰呢?可能白簡竹就這樣讓下意識的好感,轉變為對於金飛瑤的批判,或許內心深處,否認了自己對於金飛瑤的好感,因為誰也不願意去當感情被騙,還被背地嘲笑的傻子。
說到華宛絲和任軒之,這兩人之間的相處模式,感覺滿成熟也滿睿智的。在任軒之發現華宛絲不能讓他在生理上發生關係後,暴怒地去找金飛瑤,金飛瑤指責他把華宛絲當成物品、當成發洩工具的一番言辭,未必沒有道理。而任軒之羞慚離去後,華宛絲之後和金飛瑤大笑,華宛絲也未必在那時沒有欣賞任軒之,只是華宛絲看得開吧。後來任軒之也沒讓人失望,事過境遷再相遇後,依然對華婉絲有感情地交往。後來結局好像沒看到這兩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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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初登場的人物不會給與外貌的形容。
本來無名的龍套,隨著劇情會出現名字。可是外貌還是沒形容,不過一般這種從龍套昇級成配角的,一般來說個性上都有特點或專業的技能。
如果小說讓出場的角色只給讀者名字而不形容外貌及體型的話,讀者只能依照這個角色的行為、說話、個性、特點、特殊能力或職業,套用腦海中近似有類似特徵的人。有時登場角色剛登場,讀者還沒有熟悉這個角色,所以無法自行想像套用,只能等後文中角色出場時不斷給予的資訊,來補足這個角色的形象。可是尷尬的是,經常當讀者已經想像這個角色的形象,作者有後續才透露與讀者想像不同的資訊。比如說依照前文的線索,讀者想像這個角色體形壯碩,可是作者在後來的章節的橋段透露這個角色很瘦。或是讀者已經將想像的外貌套用在這個角色上,可是在後來的章節形容這個角色的髮型、髮色或眼睛的顏色和讀者想像的不同。以上這種情況往往會阻礙閱讀的流暢。
野外求生那段不錯,意外的情節多。大概就從這個副本開始,小說比較漸入佳境了。每個副本都用心的設計。
手操機甲和感動機甲的設定要寫在寫面呀。不要邊寫到打機甲聯賽才邊蹦出來設定。像是手操機甲的操縱者是不在機甲裡,是在另外的裝甲車中。是不是有什麼前傳之類的?查了一下,原來本作是《第一戰場指揮官》(以下簡稱《指揮官》)的姊妹作。搞不好《指揮官》中,已經有說明機甲的相關設定。後來再查了一下,原來兩個小說的世界是通用的,在《分析師》中出現的一位機甲前輩【季班】,就是《指揮官》中的角色,而後來在機甲聯賽頒獎典禮出現的頒獎人,也應該是《指揮官》的女主角【連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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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作家【湊佳苗】的小說,我只有看過《告白》改編的電影,劇情刻意編排聳動,演技不突出,不是很精采。
所以我不碰湊佳苗的小說,認為都是駭人聽聞的推理故事。直到這本《廣播社》。
我拿到這本小說之後,也沒看書背介紹,心想故事應該是以高中的廣播社團為背景,有位社員意外去世,其實是因為社團暗藏糾葛,被同樣是社員的同學殺死,手法利用了廣播的特性或設備,造成不在場證明或密室殺人的詭計,整個故事充滿高中生的愛恨情仇以及背叛。
結果並不是這樣的故事。
《廣播社》用第一人稱,很寫實地描寫在國中是長跑選手的主角,高中加入《廣播社》,參與製作廣播劇,參加廣播比賽。故事有些細節像是親身經歷,應該是作者取材時,就想到寫進小說中,不禁佩服作者取材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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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先寫:將近一仟六百章,378萬字。第二百章到六百章左右種田及宮鬥的部分,需要撐一下。但其他部份,許多橋段很感人,角色的義舉或是前文舖陳的結果,讓人落淚。過去只有《倚天屠龍記》張無忌在光明頂公開身份那一段,和漫畫《霸王傳說.驍》中的兩幕,給我類似的感動。
如果保留感人的橋段,並把第二百章到六百多章濃縮,改編成電視劇也不是不可能。
文筆寫實,旁白僅客觀描述,只有角色心聲或說出主觀看法。比起一些網文有嘻笑怒罵、諷刺搞笑、清鬆幽默、有梗的旁白,這部小說有點悶。這部小說中,角色實際,對話認真,旁白近無。這樣的文筆在劇情緩和時很難放鬆心情。假如增添一些搞笑的配角,比較討喜,可是又與故事風格不合。
六百章之後,寫作方向進化,以描寫配角為主來推動劇情的次數增加,使故事變得立體不呆板。所謂描寫配角為主來推動劇情,我指的是,仍然是用第三人稱,全知的角度,主角未登場,而改以描寫某個配角為主,用配角的角度來展開劇情,並且透露配角的心聲。第六百多章以前多是以主角的角度,單線推動劇情,劇情隨著主角發生。
相比近年來許多網文,這部故事的劇情、人物性格、對話,都偏向比較認真實際,前半部還三不五時就籠照著苦大悲深的氣氛,比較偏向小說而不是YY小說,比較偏向用劇情感動讀者,而不是用爽點去搔讀者的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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